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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“广西三月三·绿色优质农产品嘉年华”暨“桂字号”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月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
2026-03-18 17:34     来源: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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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为充分借助2026“广西三月三・八桂嘉年华”节庆品牌效应,推广我区绿色食品产业成果,提升本土绿色食品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,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现就2026年“广西三月三·绿色优质农产品嘉年华”暨“桂字号”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月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磋商。

    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    (一)项目名称:“广西三月三·绿色优质农产品嘉年华”暨“桂字号”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月活动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

    (二)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
    (三)项目时间:2026年4月17-20日

    (四)项目地点及规模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歌湖国际音乐小镇广场大舞台及周边区域(展览面积约1100㎡,展位约30个,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)

    (五)项目预算: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(¥400,000.00),超出该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。

    (六)项目内容及形式:全面承接本项目相关宣传推广、物料设计与美陈搭建、展位运营、互动巡游、活动开幕式执行等全部工作任务,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:

    1.负责在中央媒体、省级媒体、新媒体等相关平台开展本项目宣传推送工作,需明确宣传推送形式、推送数量及对应单项报价,确保宣传推广成效达标;

    2.负责完成本项目场地协调、展示区展位搭建、创意美陈设计与布置、活动现场氛围营造与布置、现场互动形式设计与编排等相关工作,须明确搭建物料参数、材质规格参数及各项工作单项报价,确保搭建及布置符合项目要求;

    3.负责完成本项目开幕式舞台及相关物料的设计搭建、灯光音响设备租赁、舞台表演组织等工作,须明确搭建物料参数、材质规格参数及各项工作单项报价,保障开幕式顺利有序开展;

    4.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绿色食品展示、品鉴、品牌推广等现场活动的组织与执行工作,全程做好统筹协调与保障工作,确保各项现场活动顺利推进、落地见效;

    5.负责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数字人、AI特效等创意内容的设计与制作工作,确保创意内容贴合项目定位、符合相关标准。

    6.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止。

    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分包、转包。

    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    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    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),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;

    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    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    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    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    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    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    1.具有文化活动策划、品牌宣传推广或展会运营相关服务经验,提供近3年(2022-2025)承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;

    2.具备良好的媒体资源对接能力和线下活动执行能力,能保障本项目各项宣传及活动权益落地;

    3.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    三、响应文件递交

    (一)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3月26日09:30前(北京时间)。

    (二)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2号办公楼10层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1016办公室。

    (三)响应文件递交要求:

    响应文件需按要求密封(正本1份、副本2份),密封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(2026年“广西三月三·绿色优质农产品嘉年华”暨“桂字号”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月活动)、供应商名称、“正本/副本”,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/授权委托人签字。

    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: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、报价单(含详细费用构成)、服务方案(包括简介、预算、初步方案、活动执行、执行团队类似案例经验等方面的内容)、资格承诺函及响应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。

    逾期送达、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予以拒收。

    四、公告期限

   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    五、评审方式

    采购人将组建磋商小组,根据供应商的报价、服务方案、企业资质、业绩经验、团队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,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,成交结果将在采购单位指定场地进行公示。

    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    (一)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所有相关信息均以本公告及磋商文件为准,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
    (二)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磋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,无论磋商结果如何,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。

    (三)成交单位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义务,保障项目服务质量,采购人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验收,验收不合格的,成交方需无条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
    七、联系方式

    1.采购人: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

    2.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2号办公楼10层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1016办公室

    3.联系人:谢晴晴

    4.联系电话:0771-2182672

    5.电子邮箱:2182673@163.com

    八、其他

    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负责解释。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6年3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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